当市场剧烈波动并触及价格上下限时,受监管的中心交易所(例如CME)会暂停市场交易,以抑制过度投机现象。该举措可保护投资者出现超额亏损,并助力市场回归平稳。当价格触及当日上限时,称为涨停;价格触及当日下限时,称为跌停。
当行情剧烈波动,交易价格触及当日上限时,称为涨停;顾名思义,行情价格将无法继续上涨高过涨停价。
当行情剧烈波动,交易价格触及当日下限时,称为跌停;顾名思义,行情价格将无法继续下跌低于跌停价。
每个交易产品的当日涨跌停价格,皆由其隶属的受监管的中心交易所(例如CME)每日公告订定,一般以该交易产品前日收盘价格为基准,计算特定涨跌幅度百分比,即产生出对应涨停价格和跌停价格。
若产品达到交易所规定的当日涨跌停价格时,交易所将通知该产品暂停交易。
本公司亦遵从交易所安排,公告暂停该产品交易,直至下一个交易日止。
公告暂停交易期间,该产品价格波动仅供参考,客户将无法交易。
当市场出现过度投机或恐慌,导致价格剧烈波动时,暂停交易将强制市场进入冷静期,有利于价格回归合理平稳,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并可以保护市场投资人,免于在价格剧烈波动时,产生预期外的超额损失。
2010年5月6日美国股市的闪电崩盘促成了现行的熔断机制规则。当时市场波动剧烈,而美国市场的情况尤其严重,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DJIA)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下跌近1000点。
在希腊骚乱、欧洲国家要求提供贷款和纾困措施、欧洲债务危机扩大、英国举行大选以及影响原油期货市场的“深水地平线”漏油事件的复杂背景下,投资者的情绪已经变得紧张不安。大额卖单更是直接引发了大规模的卖盘。
据估计,在两分钟的时间内有超过160亿张期货合约被卖出,许多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这次市场闪崩的结果是现行涨停/跌停阈值的推出,以防止未来发生类似的抛售。
这些阈值标准最初是由多家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于2011年4月所提出,并最终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12年5月31日批准并採用(起初是试点运行)。
总而言之,涨停和跌停可以用于保护期货合约免受可导致其标的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意外事件的影响。若无涨停和跌停,则在市场恐慌之下,存在期货合约的价格严重不合理的风险。
对于涨停限制,以商品期货合约为例。玉米期货合约的涨停限制是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波动0.40美元。如果玉米期货价格上涨超过该限制,那麽玉米期货当天剩馀时间内的交易将停止。
这是为了防止玉米期货和其他商品期货合约的价格相对于这些期货合约所代表的基础资产的价格大幅上涨。
对于跌停限制,以美国股指期货为例。当股指期货跌幅盘中达到7%、13%时就会触发跌停。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交易将被暂停15分钟,若达20%则停止交易(为熔断机制),以防止市场出现大范围抛售的风险。
许多美国股指都有跌停限制,包括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标普500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这些指数在2020年3月9日星期一都遭遇过跌停,当时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下跌7.8%,标普500指数下跌7.6%,纳斯达克指数下跌7.3%。